Garlic Delivery 服務條款與細則
生效日期:[2026年7月24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7月23日]
歡迎使用 Garlic Delivery(下稱「本公司」、「我們」或「Garlic Delivery」)提供的到會餐飲、食品訂購及相關送貨服務。
當客戶瀏覽本網站、提交訂單、完成付款、透過 WhatsApp/電話/電郵確認訂單,或使用本公司任何服務時,即表示客戶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與細則約束。
如客戶不同意本條款與細則的任何內容,請勿提交訂單或使用本公司服務。
1. 訂購與訂單確認
1.1 訂購期限
所有訂單一般須於送貨日期最少 3 天前 提交及完成付款。
如訂單人數超過 100 人,客戶須於送貨日期最少 7 天前 提交訂單,以便本公司安排食材、人手及物流。
個別套餐、指定節日、高峰期、大型訂單、偏遠地區、特別送貨時段或訂製要求,可能設有較長的預訂期限;客戶應於付款前向本公司確認。
1.2 訂單正式確認
訂單須在客戶完成付款,並收到本公司發出的訂單確認訊息、電郵、WhatsApp 訊息或其他書面確認後,方視為正式確認。
自動付款通知、付款平台通知或客戶自行提交訂單,均不代表本公司已接受或確認該訂單。
客戶有責任於收到訂單確認後,立即核對訂單內容,包括套餐、份量、送貨日期、送貨時段、地址、聯絡人及電話號碼。
如客戶發現任何錯誤,須於收到訂單確認後 24 小時內通知本公司;其後的修改將按第 3 條處理。
1.3 價格及資料
本網站展示的產品資料、圖片、食品名稱、份量、價格、優惠及送貨安排僅供參考,並以客戶付款頁面及本公司最終書面確認為準。
本公司有權因食材供應、季節性、價格調整、系統錯誤、產品更新或其他合理原因,更改產品資料、價格、優惠或供應情況。
如已確認訂單出現明顯價格、資料、系統或付款錯誤,本公司會盡快通知客戶,並可提供更正後的訂單安排或取消該訂單及退還已收取的款項。
1.4 優惠及推廣活動
所有優惠、優惠碼、免運費、贈品、會員折扣及推廣活動,均須受個別活動條款約束。
除非另有註明,優惠不可兌換現金、不可轉讓、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亦不可追溯至已完成付款的訂單。
如客戶未符合優惠資格、錯誤使用優惠碼,或訂單未符合活動條件,本公司有權取消相關優惠及要求補回差額。
1.5 拒絕或取消訂單
本公司有權在合理情況下拒絕、暫停或取消任何尚未正式確認的訂單。
如本公司在訂單正式確認後,因食材短缺、系統錯誤、物流不可行、付款異常、不可抗力或其他本公司無法合理控制的情況而未能提供服務,本公司將盡快通知客戶並提供改期、替代產品、購物金或退款等合理安排。
本公司不會因拒絕或取消訂單而承擔任何間接損失、活動損失、利潤損失或第三方索償;惟不影響客戶在香港適用法例下享有的權利。
2. 付款
2.1 付款方式
本公司接受的付款方式以網站付款頁面或客服書面通知為準。
所有訂單均以港幣結算。
客戶必須於指定期限內完成付款;如未能完成付款,本公司有權不保留食材、送貨時段、優惠或訂單名額。
2.2 第三方支付服務
本公司可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處理付款。
客戶使用第三方支付服務時,亦須遵守有關支付服務供應商的條款及私隱政策。
本公司一般不會儲存客戶完整的信用卡或支付卡資料。
2.3 付款失敗或退款
如付款被拒絕、撤銷、退單、出現爭議或未能成功完成,訂單不會視為確認。
如本公司同意退款,退款一般會退回客戶原付款方式;實際到帳時間須視乎銀行、信用卡公司、支付平台或付款渠道的處理時間。
已完成的訂單,如涉及客戶自行提出的改期、取消、地址修改或其他更改,將按第 3 條處理。
3. 訂單更改、取消與退款
3.1 訂單不可取消
所有訂單一經本公司正式確認,客戶一般不得取消訂單或減少食品份量。
除本條款另有訂明、本公司書面同意或香港適用法例另有規定外,已繳款項一般不予退還。
客戶因個人原因、活動取消、參加人數減少、地址錯誤、重複下單、改變主意、未能收貨或其他非本公司原因而要求取消訂單,本公司毋須退款。
3.2 免費更改送貨日期或時段
每張訂單可於原定送貨日期及時段前最少 7 個完整曆日,免費更改送貨日期或時段 一次。
免費更改只適用於本公司仍有供應、物流及送貨時段可供安排的日期。
指定節日、節日前夕、高峰期、大型訂單、訂製訂單、特別套餐、特別送貨時段及已列明不可改期的產品,不適用於免費更改安排。
客戶須透過 WhatsApp、電郵或本公司指定書面渠道提出更改申請;電話口頭通知不視為完成更改。
3.3 送貨日前 7 天內更改
如客戶於原定送貨日期及時段前不足 7 個完整曆日提出更改,並經本公司書面確認可安排,將收取以下行政、食材及營運安排費:
上述費用須於本公司確認新送貨日期或時段後支付。
如客戶未能於指定時間內支付相關費用,本公司有權視為客戶放棄更改申請,原訂單仍按原安排處理。
如客戶要求的日期或時段已滿,本公司會盡力提供其他可行日期;客戶拒絕其他日期不構成退款理由。
如本公司已確認並收取改期附加費,但最終因本公司原因未能提供任何合理替代日期或時段,本公司將退回已收取的改期附加費;原訂單款項則按本條款及實際情況處理。
3.4 惡劣天氣改期
因惡劣天氣、極端情況或其他不可抗力影響送貨服務的訂單,將按第 5 條處理。
第 5 條所述的免費改期安排,不視為客戶自行更改訂單,亦不收取第 3.3 條所述的改期附加費。
因惡劣天氣受影響的訂單,將以免費改期送貨作為主要安排;客戶不得僅因惡劣天氣影響而要求取消訂單或退款。
3.5 退款例外
如出現以下情況,本公司將按個別情況安排補送、替代產品、部分退款、全數退款、購物金或其他合理方案:
本公司未能於確認後提供訂單中的主要食品或服務,且未能提供客戶合理接受的替代安排;
本公司最終未能於第 5 條所述期限內提供合理的改期送貨安排;
訂單食品與客戶已確認訂單明顯不符、出現重大遺漏或品質問題;
香港適用法例規定客戶有權獲退款或其他補償;
本公司以書面確認同意退款。
4. 送貨服務
4.1 送貨資料
客戶有責任在付款前提供完整、準確及可用的收貨人姓名、聯絡電話、送貨地址、送貨日期、送貨時段、大廈名稱、座數、樓層、單位、公司名稱及其他必要送貨資料。
客戶須確保送貨日當日所提供的聯絡電話可接聽、可接收 WhatsApp 或短訊,並有可作決定的收貨人於送貨時段內收貨。
因客戶提供錯誤、不完整、過期或無法聯絡的資料,而導致延誤、無法送達、再次送貨、食品損失、額外費用或其他損失,將由客戶承擔。
4.2 第三方物流
本公司的送貨服務可由第三方物流平台、外判送貨公司或 freelance 送貨司機提供。
本公司會合理地安排送貨服務,但送貨時間可能受道路、交通、天氣、停車、屋苑出入、升降機、保安登記、突發事故及第三方物流供應情況影響。
客戶同意本公司可在合理情況下更換送貨司機、車輛、物流平台或送貨路線。
本公司不保證送貨時間絕對準時;如因非本公司可合理控制的因素造成延誤,本公司將盡力通知客戶及提供合理安排。
4.3 交收地點
到會服務預設於送貨車輛可合法及免費停泊的交收位置進行。
如需送貨上門、上樓、進入屋苑、進入會所、進入校園、進入展覽場地、進入機場、進入限制區域或其他特別交收安排,客戶必須於付款前聯絡本公司確認。
上門、上樓、偏遠地區、長距離步行、指定時段、等待、搬運、停車、入閘登記或其他特別安排,可能產生額外費用。
如現場無法合法或安全停泊,送貨司機有權要求客戶到最近可安全及合法停泊的位置交收。
客戶如拒絕於合理交收位置收貨,將視為未能成功收貨,並按第 4.7 條處理。
4.4 送貨範圍
離島地區不設一般送貨服務,除非本公司另有書面確認。
本公司有權因實際物流情況、偏遠程度、道路情況、天氣、交通、車輛限制或服務能力,拒絕、限制或調整個別地區的送貨安排。
東涌、機場、偏遠地區、山路、限制區域及其他需特別物流安排的地點,客戶應於付款前向本公司確認可行性及附加費。
4.5 送貨時段
本公司的標準送貨時段為每日 10:00 至 20:00。
客戶選擇的送貨時段屬預計交收時段,並非保證的精確到達時間。
如客戶要求非標準送貨時段、指定到達時間或特別交收安排,須於付款前經本公司書面確認,並可能收取額外費用。
4.6 收貨責任及完成交收
送貨司機接近送貨地點時,可能以電話、WhatsApp、短訊或其他方式聯絡客戶。
如由客戶本人、客戶指定收貨人、公司前台、管理處、保安員或客戶指定的其他人士成功收取食品,將視為訂單已完成交收。
如客戶要求將食品放置於大堂、管理處、前台、門口、指定位置或交予非客戶本人,本公司及送貨司機可按客戶指示交收;食品一經放置或交付,即視為已完成交收。
食品完成交收後,食品保管、儲存、食用及相關風險將由客戶負責。
4.7 未能成功收貨
如送貨司機在送貨時段內到達交收位置後,出現以下任何情況,均可視為客戶未能成功收貨:
客戶、收貨人或指定聯絡人未能接聽電話、回覆 WhatsApp 或短訊;
送貨司機在到達後 15 分鐘內,已嘗試聯絡客戶最少 3 次仍未能成功交收;
客戶提供錯誤或不完整地址、電話、單位、公司名稱或其他送貨資料;
客戶未能安排進入大廈、屋苑、公司、會場或交收地點;
客戶拒絕到合理、合法及安全的交收位置取貨;
客戶遲到、無人收貨、拒絕收貨,或因客戶原因無法完成交收。
在上述情況下,送貨司機有權按實際情況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將食品交予大堂、管理處、前台、保安員或客戶指定人士;
要求客戶於最近可合法及安全停泊的位置收貨;
按第三方物流平台或送貨司機適用收費,收取額外等候、停車、再次派送或行政費;
將食品送返本公司或在安全情況下停止等候及離開。
如因客戶原因未能成功交收,本公司不保證改期、重新製作、再次送貨或退款;客戶須承擔已產生的食品、物流、等候、停車、再次送貨及行政費用。
5. 惡劣天氣安排
5.1 一般原則
為保障客戶、送貨司機、員工及公眾安全,如香港天文台發出或預告將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極端情況」,本公司有權因應實際天氣、道路、交通、停車、送貨地點、屋苑出入安排、第三方物流服務及送貨司機安全,延遲、暫停、限制、停止、折返或延期任何送貨服務。
5.2 送貨日前的安排
如於送貨日前一日 下午 3:00 或之後,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極端情況」仍然生效,原定於送貨當日 下午 3:00 或之前 送達的訂單將自動延期。
如於送貨當日 上午 9:00,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極端情況」仍然生效,原定於當日 下午 3:00 後 送達的訂單亦將自動延期。
如香港天文台已公布將於指定時間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本公司有權在信號正式生效前,預先停止、限制或取消尚未出發的派送。
所有本公司合理預計未能在相關警告信號生效前安全完成交收,並讓送貨司機安全離開送貨地點或相關區域的訂單,均可安排延期。
即使警告信號其後解除,如本公司合理評估實際天氣、道路、交通、停車、屋苑出入、物流服務或送貨司機安全仍受影響,本公司仍有權延遲、暫停或延期送貨。
5.3 已出發訂單
訂單一經交予第三方物流平台、送貨司機或開始派送,即代表食品已完成製作、包裝及進入運送程序。
已出發訂單,客戶一般不得取消訂單、要求退款、更改送貨地址、送貨日期或送貨時段。
如訂單已出發後,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極端情況」、水浸、道路封閉、強風、交通嚴重受阻、屋苑限制進出、無法安全停泊,或其他可能危及送貨司機安全的情況出現或即將出現,本公司及/或送貨司機有權即時停止派送、於安全地點暫避、折返或取消當次派送。
送貨司機可按現場實際情況作出安全判斷。本公司不會要求送貨司機在不安全、不合理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繼續送貨、長時間等候客戶或進入送貨地點。
客戶同意,已出發訂單因安全理由而中止、折返或未能完成交收,不構成本公司違約或客戶自動退款的理由。
5.4 延期及補送安排
因第 5 條所述情況受影響的訂單,本公司將透過客戶提供的電話、WhatsApp、短訊、電郵或其他聯絡方式,盡快聯絡客戶安排改期。
本公司將以原定送貨日起計 60 天內免費改期送貨一次 作為主要安排。
新送貨日期及時段須視乎本公司檔期、食材供應、第三方物流服務、送貨範圍及實際營運情況而定。
免費改期不適用於指定節日、節日前夕、公眾假期、農曆新年期間、年末高峰期、情人節、母親節、父親節、聖誕節及其他本公司指定繁忙日子。
如原訂食品因季節、食材供應、食品安全、菜單調整或其他合理原因未能再次提供,本公司有權提供價值相若的替代食品、套餐或安排。
客戶須在本公司通知後 7 天內回覆並協商改期安排。
如客戶未能於原定送貨日起計 60 天內確認新的送貨日期,或未能在本公司提供的合理可用日期內安排送貨,本公司有權按個別情況提供購物金或其他合理替代安排。
6. 食品品質、保存及責任
6.1 圖片及食品展示
網站圖片、擺盤、容器、餐具、裝飾、食品顏色及份量僅供參考。
實際食品的外觀、顏色、配料、擺盤、包裝及容器,可能因食材季節性、供應情況、製作批次、運輸、天氣、拍攝角度及合理替代安排而有所不同。
本公司會合理地維持食品品質及套餐內容,但不保證與網站圖片完全一致。
6.2 食物敏感及飲食限制
客戶如有食物敏感、過敏、宗教飲食要求、素食要求、特殊健康狀況或其他飲食限制,必須於付款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並取得本公司書面確認。
本公司會盡力配合合理要求,但由於食品製作環境、供應商、食材、交叉接觸及物流安排所限,本公司不能保證食品完全不含任何特定過敏原。
客戶有責任在食用前自行判斷食品是否適合其個人健康、過敏或飲食需要。
本條款不排除本公司依法不能排除或限制的責任。
6.3 食品保存及食用
客戶應在收貨後盡快檢查食品,並按食品性質妥善保存及盡快食用。
熱食、冷食、刺身、海鮮、含奶類、含忌廉、易腐食材或其他需溫度控制的食品,不應長時間放置於室溫。
食品一經完成交收後,其保存、分發、再加熱、食用、處理及食品安全責任由客戶負責。
如因客戶保存不當、延遲食用、再次加熱不當、交收後運輸、第三方處理或其他非本公司可控制的原因而導致食品品質下降,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6.4 食品遺漏、錯誤或品質問題
如客戶發現食品遺漏、明顯錯誤、損壞、品質問題或與訂單不符,應於收貨當日盡快聯絡本公司,並提供訂單資料、照片、影片或其他合理證明。
客戶最遲應於收貨後 24 小時內提出有關通知;逾期通知可能影響本公司調查、向供應商追查及提供補救安排的能力。
本公司會按實際情況安排補送、替代食品、部分退款、退款、購物金或其他合理方案。
客戶不得在未通知本公司及未給予合理調查機會前,自行向第三方採購替代食品並要求本公司承擔費用,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7. 餐具及附加物品
7.1 免費餐具
本公司會按客戶所選套餐人數,提供相應數量的即棄餐具。
單點食品訂單每滿港幣 $150,可獲贈一套即棄餐具,除非產品頁面或訂單確認另有註明。
7.2 額外餐具及用品
如客戶需要額外餐具、紙碟、紙杯、保溫用品、飲品、醬料、擺設、加熱設備或其他附加物品,可能需要額外收費。
所有附加物品須視乎供應情況,並以本公司書面確認為準。
8. 會員購物金及優惠券
8.1 購物金發放
會員購物金、優惠券或其他回贈,將按本公司不時推出的活動條款發放。
本公司有權因系統錯誤、濫用優惠、退款、取消訂單、未符合活動資格或其他合理原因,撤銷、調整或取消購物金及優惠券。
8.2 使用期限
除非另有註明,會員購物金自發放日起 180 天內有效,逾期自動失效。
購物金不可兌換現金、不可轉讓、不可出售、不可與指定優惠同時使用,並只可按本公司指定方式使用。
8.3 退款與購物金
如以購物金支付的訂單獲本公司同意退款,購物金部分一般會退回客戶會員帳戶,而非兌換成現金。
如訂單因客戶原因取消、未能收貨或違反本條款,已使用的購物金不予退回,除非本公司另有書面同意或香港適用法例另有規定。
9. 不可抗力、責任限制及爭議
9.1 不可抗力
如因本公司無法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惡劣天氣、颱風、暴雨、極端情況、疫情、火災、水災、停電、網絡故障、道路封閉、交通事故、罷工、政府措施、供應鏈中斷、食材短缺、物流服務中斷或其他突發事件,導致本公司延遲、暫停、未能或無法按原訂安排提供服務,本公司不視為違約。
本公司會在合理可行情況下通知客戶,並按第 3 條及第 5 條提供改期、替代、購物金、退款或其他合理安排。
9.2 責任限制
在香港適用法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不會就任何間接、附帶、特別、懲罰性或後果性損失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活動取消、場地損失、業務損失、利潤損失、聲譽損失或第三方索償。
如本公司須就任何訂單承擔責任,本公司的責任上限一般不超過該受影響訂單客戶實際已支付的總金額。
本條款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責任。
9.3 條款修訂
本公司可不時修訂本條款與細則,並於網站公布最新版本及更新生效日期。
修訂後的條款一般適用於生效日期後新提交或新確認的訂單。
已正式確認的訂單,原則上適用於該訂單確認時生效的條款;惟如因法律要求、食品安全、惡劣天氣、不可抗力或客戶書面同意而需要調整者除外。
9.4 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本條款與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如有任何爭議,客戶應先透過 WhatsApp、電郵或其他本公司指定渠道聯絡本公司,讓雙方嘗試以合理及友善方式解決。
本公司會參考訂單紀錄、付款紀錄、通訊紀錄、送貨紀錄、交收證明、照片、影片及實際情況作出合理處理。
本條款不影響客戶根據香港適用法例所享有的權利。
10. 聯絡我們
如有任何查詢、改期申請、送貨問題、食品問題或投訴,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本公司:
Garlic Delivery
WhatsApp:6031 1615
網站:www.garlicdelivery.com